有分析指出,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涉及法律修订,如果每隔两三年就要修订一次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立法成本太高。老师建议,个税法要确定一套相对稳定的调节机制,与物价、居民收入水平等挂钩,以后依据机制进行定期调整。
提高起征点呼声不断
9月1日是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3周年,担负着“抽肥补瘦”、促进社会公平使命的个人所得税似乎很难达成所愿。
财政部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成2136.73亿元,其中,工薪所得税收入1308.05亿元,占比为61.21%。2012年个税总收入为5820亿元,而工薪所得税3577亿元,占比为61.46%,工薪阶层多年来稳定地承担着缴纳个税的“主力军”角色。
个税起征点已多次提高,2005年,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7年从1600元上调至2000元,2011年9月1日,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修改为7级,相应的级距也进行了调整。门槛虽然在提高,但再度上调的呼声未曾停止。
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2014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夏季高峰会”上呼吁,税负太重让很多中小企业根本承受不了,应降低税率以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个税起征点到1万元来增加员工收入。
宗庆后表示,因为目前城市里大学毕业的工薪阶层收入大约在5000元左右,3500元以上就要交个税,企业与个人社保基金缴纳比例要占收入的40%多。企业给员工加了工资,提高了收入,但其中一大部分被社保与个税拿走了。
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断有代表委员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曾表示,按照通货膨胀的比例来算,个税的起征点应该是3万元,而不应该是3500元。这个建议和现在的个税起征点相差近10倍,曹德旺坦言,提高到3万元有点不现实,但至少调整到1万元以上。
固定扣除额也被广泛质疑,依据物价水平、居民收入等变动因素定期调整呼声也很高。
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曾建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调整为“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为5000元,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较多上下浮动1000元”;同时,每两年进行一次依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变动等各种综合因素的权衡,以确定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和浮动范围,并形成制度化的操作规则。
据悉,美国个人纳税额有两种扣除方式:个人扣除和标准扣除。纳税人按照较后申报的年所得收入扣除上述两种费用后进行纳税。其中,个人扣除是和CPI联动的。以制定税法的年度1992年的个人扣除额2000美元为基准,今后每年的CPI超过1992年CPI的百分比为增加量,两者相乘得出本年需增加的可抵扣额度。假设2005年的CPI超过1992年50%,则当年需要增加的可税前扣除的额度就为3000美元(2000+2000×50%)。这种做法更能真实体现一个公民的真实收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