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的的要素及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audit working papers) ,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审计工作记录和 获取的资料。它是审计证据的载体,可作为审计过程和结果的书面证明,也是形成审计结论的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术语之一。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一)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素
1.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
2.审计过程记录;
3.审计结论;
4.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5.索引号及编号;
6.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7.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8.其他应说明事项。
(二)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素说明
1.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
每张底稿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项目的名称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底稿覆盖的会计期间(如果与交易相关)。
2.审计过程记录
在记录审计过程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重点方面:
(1)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
识别特征因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测试的项目或事项不同而不同;
对某一个具体项目或事项而言,其识别特征通常具有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
(2)重大事项及相关重大职业判断
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①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
②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③导致注册会计师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④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3)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较终结论不一致,则应当记录形成较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不一致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①注册会计师针对该信息执行的审计程序;
②项目组成员对某事项的职业判断不同而向专业技术部门的咨询情况;
③项目组成员和被咨询人员不同意见的解决情况。
3.审计结论
(1)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所执行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并以此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2)在记录审计结论时需注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并记录的审计结论。
4.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每张底稿都应包含对已实施程序的性质和范围所作的解释,以支持每一个标识的含义。
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5.索引号及编号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需要注明索引号及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需要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
为了汇总及便于交叉索引和复核,每个事务所都会制定特定的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流程。因此,每张表或记录都应有一个索引号。
6.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及执行日期
为了明确责任,在各自完成与特定工作底稿相关的任务之后,编制者和复核者都应在工作底稿上签名并注明编制日期和复核日期。
(1)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
①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②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
③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2)在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情况下,还需要注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
(3)通常,需要在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复核的日期。